收入定义与核心原则
香港入境事务处对“全年收入”的定义为应课税的就业或业务收入,具体包括薪金、津贴、股票期权,以及申请人从其拥有的公司所获得的利润。个人投资所产生的收入,例如股票买卖差价或存款利息,不在此列。

关键在于“应课税”原则,即收入必须已完成纳税。核算周期为申请日前一完整的纳税年度,而非任意365天。例如,在2026年6月递交申请,则核算的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已完税收入。
股权分红计入收入的详细条件
公司分红可以计入个人收入,但必须满足以下严格条件:
- 实际完税与到账:分红资金必须已划转至个人账户,并提供相应的完税证明。
- 持股比例与持续性:申请人需在整个评税年度内持续持有该公司不低于50%的股份。临时转让或代持安排不被认可。
- 利润核算基础:计算依据是公司的“应税净利润”,而非营业收入。例如,持股60%的申请人,其公司应税净利润需达到约417万港币,才能折算为个人250万港币收入。
- 公司经营要求:公司必须真实运营满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,新设或空壳公司不符合资格。
明确排除的收入类型
以下类型的收入明确不计入“全年收入”:
- 股票、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买卖收益。
- 房产买卖的增值部分。
- 存款利息与非经营性质的租金收入。
- 虚拟货币盈利等资本利得。
唯一的例外是,作为劳动报酬一部分的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或股权收入,在已行权、兑现并完税的情况下,可以计入。申请时需提供公司盖章的发放证明。

核心证明文件要求
入境处会核验材料的一致性,主要文件包括:
- 完税证明:由税务局开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,需清晰显示应课税收入、应税项目、实缴税额及所属期。
- 银行流水:与完税周期对应的个人银行卡流水,用以证明税后收入已实际到账。
- 文件一致性:完税周期、流水周期及纳税所属期必须完全对应。片段式或补打的流水通常不被接受。
对于企业主申请人,还需额外提交上一评税年度的公司企业所得税年度评税通知书、完税证明以及经审计的财政报告。

2026年审核趋势重点
当前的审核逻辑更侧重于实质审查与逻辑合理性:
- 严查突击操作:申请前短期内的大额分红或股权变动会触发深度审查,入境处会穿透核查企业经营实质。
- 注重逻辑匹配:申报的收入水平需与申请人的行业、职位、从业年限合理对应。
- 强调持续稳定:审核方倾向于排除依赖偶发性、一次性收入来凑足门槛的情况,更看重收入的持续性与稳定性。

